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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指南

青神县林业局活立木采集(移栽)审批办事指南须知
2017-11-20 11:30  青神县林业局

一、法定依据

《四川省绿化条例》第三十二条 以营利为目的,移栽胸高直径10厘米以上活立木的,必须制定移栽方案,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,并按有关规定办理采集证、植物检疫证和木材运输证,实行凭证运输。

二、申请条件

经营移栽活立木的单位和个人

三、申报材料

1、单位法人证书或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;

2、说明采集目的、种类、数量、采集地点、时间、采集方式和执行采集人的申请报告。

3、树木或植物的权属证明。

4、包括移栽林木起源、林种、树种、数量、移栽方法和确保成活措施等情况在内的移栽方案;

以上材料一式三份。

四、办理程序

(1)申请人持书面申请报告和其他申报材料向县林业局申报;

(2)申请经林业局工作人员现地抽查和审核审查合格的,书面批准后,发放林木采集证;经审查不予批准的,说明理由。

五、办理时限

(一)法定时限:20个工作日。

(二)承诺时限:20个工作日。

六、收费依据、收费标准

不收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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